根據統計2021年網路犯罪發生數1萬2195件,以「詐欺」占29.88%最多,「妨害名譽(信用)」占22.11%次之,「妨害電腦使用」占11.52%居第3,三者合占63.51%,影響民眾權益甚鉅。近來假投資詐騙、駭客入侵及勒索軟體等犯罪事件層出,顯然新興資通訊網路技術已成為偵查重大瓶頸。
警政署2021年起盤點實務偵辦困境,於2021年2月14日行政院治安會報向院長蘇貞昌報告,蘇裁示應盤點科技偵查所需要資源,以最快速度整合各相關部會現有資源及不足之處,以因應利用科技為犯罪工具,並隱匿身分及金流所衍生之問題。
警政署除強化中央打擊高科技犯罪能量外,亦積極推動各警察分局成立科偵小隊,透過這次2大計畫,補足地方警察犯罪情資分析、加密貨幣追查技術、密碼破解與數位鑑識工具,蒐集彙整科技偵查教材、規劃辦理教育訓練、輔導科技偵查人員考取國際資安證照,希望透過厚植全國科技偵防能量,讓整體案件破案率能有效提升3成以上,做為因應未來犯罪趨勢與挑戰。
目前警政署不斷累積科技偵查量能,屢屢破獲新興科技犯罪,例如在2022年9月,刑事局偵九大隊破獲「國內虛擬實境公司離職技術長竊密、侵入資料庫」案,該案針對被告公司線上產品進行代碼分析,發現可疑連接對原告公司未公開的Firebase資料庫進行存取,另經以網路偵蒐技術調查後,發現被告等人未經原告公司授權,撰寫程式碼非法連結存取原告公司Google Cloud Platform(雲端平台,下稱GCP)之特定資料庫,甚至私自建置存放被告公司會員資料及相關運行物件於原告公司之資料庫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