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5 23:56 臺北時間

可惡色狼用手機閃光燈 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被警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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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偷拍女裙底風光被逮。(翻攝劃面)
男偷拍女裙底風光被逮。(翻攝劃面)
北市一名OL本月(11月)3日搭捷運下班,在捷運古亭站月台,被一名男子尾隨,並在手扶梯趁機偷拍,警員正巧在大廳巡邏,往下查看往來人群,卻發現男子直接彎腰,但開著手機閃光燈,對著女子裙底風光拍攝,因此立即衝上前當場將男子攔下,並在手機內查獲偷拍的證據。
警方指出,3日下午6時許,38歲陳姓OL穿窄裙搭捷運下班返家,因爲當時人很多,陳女沒注意自己已被惡狼盯著,搭乘手扶梯時,37歲的徐姓男子尾隨,直接開著手機閃光燈彎腰偷拍,整個過程都被警員目擊。警方上前將徐男攔下,並在手機內發現陳女的裙底風光照片,徐男當場坦承犯行,警方問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根據捷運警察隊統計,捷運系統110年1月至111年10月底,易遭偷拍的場所前3名為手扶梯、廁所及出口;站體前3名為台北車站、松江南京站、忠孝敦化及市政府等轉運站;路線前3名為板南線、淡水信義線及新蘆線。
警方表示,偷拍犯案手法通常是利用捷運手扶梯擁擠及高低落差,以手機竊錄他人隱私部位;或在擁擠的車廂上,持手機試圖拍攝座位旁短裙女子大腿內側等隱私處、或假意站著持手機觀看螢幕,實際上卻以由高往下之角度攝錄座位上女子隱私部位等。
捷警隊指出,已經針對易發生性騷擾及妨害秘密的場所分析犯罪熱點、時間後,目前規劃16個重點站體守望及車廂巡邏勤務,另外結合捷運公司保全、站務人員、轄區分局及綿密監視系統,以遏止是類似案件發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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