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去年11月22日獨家報導,藝人大S告進法院訴請與中國富商汪小菲離婚,後來在法官調解下和解離婚,原本2人預計離婚3個月後才宣布此事,但因本刊提前曝光,隨即委任律師賴芳玉及呂月瑛發出共同聲明,提早宣布已和平解除婚姻關係,當時雙方對近10億元的家產也達成分配協議,並由汪小菲按時支付大S每月數10萬元的生活相關費用。
不過,大S指控,今年3月她和韓團「酷龍」成員具俊曄再婚後,汪小菲即違反離婚協議,不再支付她生活相關費用;由於去年雙方是在法院簽字和解離婚,效力等同判決確定,若有一方違反,另一方即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因此,汪小菲違約後,即傳出他在台經營的S HOTEL及存款等資產,很可能被大S聲請查封抵償甚至拍賣。
消息傳出後,雙方親友即介入協調,但始終無共識,大S最後一狀告上法院,並獲裁准對汪小菲的資產進行強制執行查封,以追討逾500萬元的欠款,日前已收到法院的裁定書。
本刊調查,就在大S與具俊曄閃電結婚後,汪小菲即不再按時支付她生活相關費用,當時即傳出汪小菲認為大S與具俊曄結婚,應該就不必再由他支付生活相關費用,也有一說是指因為疫情分隔2地,汪小菲無法即時匯款,並非刻意拖欠。
不過,大S認為汪小菲已違約,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查扣汪在台資產抵償,如果查封的是汪小菲的存款,案件確定後法院會立即撥款給大S抵償,但若查扣的是S HOTEL等不動產或股權,可能就會進行拍賣,知情人士指出,汪小菲在台灣仍有相關存款,且欠款不到千萬,應很快就可以清償,應不會走到拍賣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