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林姓男子離婚後仍與前妻同居,但因對前妻施暴,還讓年僅10歲的小孩目睹家庭暴力,由法院在去年11月批准暫時保護令,禁止林男靠近前妻跟小孩,沒想到林男今年1月晚上酒後仍找上門,嫌棄前妻太慢將晚餐買回來,又翻舊帳不滿前妻出遊時拒絕與其合照,怒飆三字經痛罵她,更挑釁拋出「來告!報警啊」這句話。
事發後1個月,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禁止林男接近前妻,不過3月14日下午,林男因酒駕遭警方攔查,竟前往前妻家中砸毀屋內用品洩憤,更隨地潑灑機油、水泥,還破壞廁所水龍頭讓水狂流,用腳踹破電視螢幕,甚至還在牆壁寫下「不管什麼姓我都不給住這房子」「凶宅」「我就給大家死」等威脅字眼,讓前妻看了毛骨悚然、心生畏懼,趕緊報警處理。
新竹地院審理認定林男無視保護令,幾度違反保護令規範,不但接近前妻,並對她造成精神上傷害,但因林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審酌他只有國中畢業學歷,家庭經濟勉強度日,全案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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