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2 20:16 臺北時間

遭控暗吞土地開發抵費地 高院判林為洲需賠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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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為洲參與土地開發案涉爭議,高等法院判決,林為洲需負連帶責任賠償7,913萬498元。
林為洲參與土地開發案涉爭議,高等法院判決,林為洲需負連帶責任賠償7,913萬498元。
代表國民黨參加竹北市長選舉的立委林為洲參與土地開發案涉爭議,高等法院9月20日判決,林為洲擔任負責人的群茂土地開發公司2016年參與新竹芎林鄉土地開發案,2019年開發完成後,林為洲將抵費地轉賣,未依約移轉給地主,判需負連帶責任賠償7913萬498元。不過新竹縣議員連郁婷進一步質疑,林為洲2020年離婚後,名下財產大幅縮水,現被判要賠8,000萬,名下財產已經不夠還,難道是「脫產奧步」「坑殺老農」。
高院判決書指出,由林為洲擔任負責人的群茂土地開發公司,在2016年與新竹縣芎林鄉兩名吳姓地主簽約,約定一同參與芎林鄉金獅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計畫,一旦計畫完成,群茂應將金獅段1026-2號土地(1209.71平方公尺)的抵費地移轉登記給2名吳姓地主,並由林為洲擔任群茂公司之連帶保證人。
根據判決書,2019年該重劃計畫完成後,金獅重劃會將抵費地出售給林為洲等人,分割後由林為洲分得1026-2號土地,林為洲卻未依約定將地移轉登記給吳姓地主,而是火速在4天後將該地轉手賣給別人,2名吳姓地主只好在當年10月將群茂與林為洲告上法院。
林為洲與兩名吳姓地主的官司,一審原本判賠兩名地主各759萬元,高院在今年9月20日再判群茂與林為洲應該再賠償兩名地主各3197萬4318元,合計各3,956萬5,249元,案件還可上訴。
然而,本刊2021年曾獨家報導,林為洲在2020年上旬低調與妻子離婚。透過2020年12月他向監察院提出的財產申報可發現,其名下財產與2019年11月離婚前的申報相比大幅縮水,不只存款由4,800多萬,驟減為898萬,名下的土地、建物、有價證券也減少許多,土地由49筆減少至32筆,建物跟有價證券全數歸零,林為洲當時未透露離婚原因。
連郁婷日前在臉書公開質疑,高院判林為洲和群茂要連帶賠近8,000萬給2名農民,但林為洲現在帳面上的財產也不夠還了,「難道離婚是為了脫產」「跟他合作的人真的是可憐」。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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