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8月偵結,林筱路於2014年9月、11月二度酒駕遭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卻不思悔改,今年6月竟三度酒駕並撞死方姓交管工人;以酒駕新制,依10年內再犯酒駕並致人於死等罪起訴。
據了解,9月8日法院首度開庭,林筱路全認罪,但也表示案發當時於中山區喝啤酒、紅酒,接著續攤到松江錢櫃未喝酒,因此認為自己「已酒醒」才開車返家;至於為何不考駕照則聲稱「想考!但罰單太多不能考」。林筱路同時也表示,案發後留在現場,因此符合自首要件,向法官請求減刑。
不過,公訴檢察官指出,林筱路案發當下沒報警,直到警方到場才下車,且其車輛為敞篷車,應可以查看車外狀況,至於是否為自首認定,請法院斟酌,但認為不管如何,應是不予減刑。
死者方姓工人胞姊則委任律師表示,「一個活生生有溫度的人,就因被告而失去生命」,表示被告前次為卸責竟說是撞到假人,事後又稱打錯檔,種種行為都可顯示被告有企圖逃脫行為,故認不符合自首要件,迄今也未和解,懇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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