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報導,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報導指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強行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另外2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吳亦凡醜聞爆發後,從中國頂流一哥淪落到牆倒眾人推的窘境。而出面踢爆吳亦凡惡行的都美竹,得知判決出爐後也發聲,「終於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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