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日媒報導,因培育出許多藝人聞名的日本堀越私校,2年前因為禁止談戀愛的校規鬧上法院。事情發生在2019年年底,一名高三女學生因為談戀愛被打小報告,在班導質問下坦承與男同學交往,但並未發生性關係。不過在校方壓力下,女學生不久後仍自行退學離校。
2020年年底,轉學並順利完成學業的女學生向東京法院提出訴訟,指控堀越高中的「禁愛令」校規明顯不合時宜、違反人權,且曾威脅「不馬上主動退學就不讓她畢業」,害她必須在退學後,透過轉學、報名補習班才能完成學業,要求校方支付約700萬日圓(約新台幣150萬元)的損失賠償。
校方則稱私校有自己的一套教育方式,認為校規合乎社會觀感,校方有權決定是否勸告女學生退學。不過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堀越高校的「禁愛令」的規定不合理,且談戀愛也未影響學業,認為校方退學的處分過重,裁定堀越高中須賠償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