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之所以如此氣憤,是因其就讀中學的女兒與同為未成年男友的性愛影片遭散布,追查過程中,意外得知除了女兒之外,恐還有其他少女受害,但報案後警方態度消極,既未查扣男方手機,也未查訪學校相關人士,似乎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他覺得這是變相吃案。
談到案件始末,A先生告訴本刊:「今年1月,我載女兒上學途中,她突然哽咽表示,有事情想跟我說,我看情況不太對,就先把車停到路邊,告訴她不用擔心,有任何困難都可以說,爸爸一定會幫妳。」
A先生的女兒邊哭邊說:「爸爸我跟你講,你不要生氣,我跟男朋友做了不該做的事,就是…有發生關係。」身為人父的A先生第一時間雖感到突然,仍故作輕鬆地問:「然後呢?你交男朋友喔?長得帥不帥?念什麼學校?交男朋友幹麼要哭?」想藉此減輕女兒的壓力,但接下來的對話內容,卻讓他十分震驚。
「他有拍我的影片!」女兒說完,A先生心裡已經有數,但還是保持鎮定地問:「什麼影片?」女兒則回答:「就是…做那件事情時候的影片,是我同學拿給我看的。」
女兒告訴A先生,男友大她1歲,二人就讀不同學校,去年10月雙方經朋友介紹認識,交往後不久便發生親密關係,過程中她發現男生有拿手機拍攝,當下即制止,結束後也要求男方刪除檔案,並質問為何錄影?男方只輕率地回答:「沒事啊!我現在就刪除。」她因為相信男友,所以沒有追問,也未檢查手機。
不料,今年一月,A先生的女兒認為二人不適合,提出分手,結果男方竟然傳訊恐嚇她:「妳還有東西在我這喔!我朋友很想要,可以賣很多錢,賣出去不要後悔!」A先生的女兒不明所以,詢問對方後才得知當時的影片檔根本沒有刪除,如今竟成為對方要脅她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