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鄭男今年被法院勒令,必須離父親住所保持至少100公尺以上,否則違反保護令;鄭男今年3月仍前往狂按門鈴,並向繼母叫囂,甚至以足球毀損周遭鄰居2輛汽車、1台機車。
鄭男作筆錄時向警方坦承有狂按門鈴、叫囂,但他怒嗆「我才不管你什麼保護令咧」;警察又問,為何毀損路邊停放的3部車輛以及如何毀損,鄭男坦言「發神經,用足球射門毀損」,並表示知曉3部車的車主是鄰居,先前彼此沒有糾紛。
檢察官偵訊時,鄭男也承認「一時情緒失控也把車子弄壞了」;鄭男父親則無奈表示「只希望他(兒子)不要再回來鬧我們了」。
經基隆法院施添寶法官審理,依違反保護令罪判鄭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並在判決中勸鄭男放下「走不進的世界就不要硬擠了,難為了別人,作賤了自己,何必呢?人生煩惱就是『放不下、想不開、看不透、忘不了』!愛自己寵自己的人自己不稀罕;對自己冷若冰霜的卻是窮追不捨,最後遍體鱗傷的還是自己,自己何必如此傷害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