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15日遭到北檢傳喚,檢察官今晨將其改列偵字案被告,以60萬元交保候傳。
對此,黃帝穎在臉書分享3點法律評價,首先是「法律上認定高虹安犯貪污罪涉嫌重大」。黃帝穎表示,交保在法律上,仍是認定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涉嫌重大」,但北檢認沒有聲押必要,因此裁定60萬元交保候傳。
另一個解讀為「交保可能是憲政折衷手段」。黃帝穎理解檢調在會期期間偵辦現任立法委員的壓力及憲法國會保護傘的法律障礙,用交保代替聲押,或許是避免國會同意程序、政治衝擊的憲政折衷手段。
第三種看法則是「未聲押致執法雙標、搞定司法等疑慮未解」。黃帝穎指出,各縣市議員詐領助理費涉串證滅證之虞者,均被檢方聲押,高虹安獲得交保,對被聲押的各縣市議員,差別待遇明顯,執法是否雙重標準、有人搞定司法等疑慮未解。
黃帝穎進一步說,《鏡週刊》報導高虹安4度串證,且有助理錄音自保,現更傳出高虹安電腦主機未扣案,仍有串證滅證的高度風險,待高虹安請辭立委後,即沒有國會保護傘的憲政問題,北檢後續偵辦應較能回歸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