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回損失,A先生最後找上郭哲敏,郭也推得一乾二淨,強調此事與他無關。錯愕又憤怒的A先生只好備齊證據,與其他受害者串連,一起尋求警方協助。
另一名受害人B先生告訴本刊,他與其他投資人核對資料後,發現李都是用相同手法行騙,總金額高達6億元,他們向刑事警察局報案後,警方仔細調查李、K的金流,認為案件並非單純投資,且李收到款項後,曾把錢交給他的女友,但李的女友與車行毫無關係,偵訊後以詐欺、侵占、背信和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李、K等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但讓B先生等人傻眼的是,檢方並未傳喚任何受害者,就逕自認定案件是車行股東間的債務糾紛,受害人都是自願投資,李、K2人沒有刑事責任,於今年8月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於這樣的結果,受害人無法接受,質疑檢方未依正常程序偵辦,也沒檢視他們提供的證據,於是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由於李男宣稱金主郭哲敏與檢警關係密切,B先生等受害人認為,郭會透過管道壓下此案,讓再議駁回,原本沒抱太大希望,好在老天爺幫忙,不久之後,高階警官、檢察官出入郭哲敏88會館等招待所的新聞陸續曝光,郭也因非法洗錢潛逃出境,承辦洗錢案的王姓檢察官、警政署政風室黃姓主任因與郭有往來,遭到調職,讓受害者們燃起一絲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