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巡佐林照祥、警員蔡宜哲,25日凌晨巡經旗津區中洲三路時,發現前方機車忽快忽慢又行車不穩,趨前攔查時發現騎士身上濃濃酒味,但騎車的何姓男子卻精神恍惚的堅稱沒有喝酒,直到員警對他實施酒測時才坦承喝了一些,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4毫克,何男卻反問員警:「0.8而已,有很多嗎?」。
員警立即對他宣讀權利,何男突然暴怒,大聲宣稱接受酒測結果,還質問員警有什麼需要嗎?員警見狀立即強勢上銬,才阻止了何男囂張的氣焰。
初步了解,何男在3年前曾因酒駕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沒想到竟不知悔改,再度酒駕搖晃上路遭到警方逮捕。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表示,酒後駕車已是全民公敵,警方也會持續加強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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