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這次新增繳費方式主要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至84條,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慢車、行人未依規定在道路通行、道路障礙及違規攤販等交通違規罰鍰,由於警察機關負責處罰,有別原有繳費管道,僅能到郵局劃撥或各警察分局繳納,為提升民眾便利性,節省時間、心力,新增超商繳費管道,大幅縮短繳費時間。
新北警方統計,111年迄今慢車行人等相關違規計舉發4萬餘件,其中慢車約4千件、行人1萬6千件、道路障礙及攤販2萬件;民眾到超商繳費,本國國民可依身分證字號、外國人依居留證號,至多媒體機臺查詢違規資料,列印單據臨櫃繳費,亦可直接掃描裁決書上條碼繳費。
新北警方表示,這種便民措施目的就是為了節省民眾時間,不用為繳費煩惱;也向民眾呼籲,無論是開車、騎車或步行,甚至擺放雜物,均應遵守道路交通相關規定,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若因此受罰更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