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今頒布「關於優化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措施的通知」,內容包括6大項目,自1月8日起實施。其中,遠端檢測部分,自香港入境中國者須持48小時的PCR陰性檢測結果並登載海關健康申明卡,澳門旅客若7天內無境外旅遊史,則無須持篩檢證明入境。
入境檢疫部分,中國將不再對香港入境人員實施PCR檢測,不過若是健康申報異常如出現發熱症狀者,則由海關進行快篩,陰性可居家隔離,陽性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澳門方面檢疫措施維持不變。
而與台灣較為相關的政策在於,中國將恢復在香港、澳門國際機場轉機/過境進入中國之服務,取消對香港、澳門來往內地航班客座率限制,增加航班且簡化機場入境航班處置流程。此舉意味著台灣人可透過轉機港澳入境中國,使台商等台人多一條管道前往中國。
另外在簽證辦理與港口通行部分,中國也宣布恢復辦理中國居民前往香港之一般旅遊或商務旅行「簽注」(類似簽證,為中國通行港澳須申請之文件),並且恢復中國與港澳之水陸客運等,逐步解封中國與港澳海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