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透過LINE欲聯繫邱享坤,他並未接聽電話或回訊,不知本人看法。不過,邱享坤向同仁喊冤,他強調絕未觸摸對方,當時也沒做筆錄,懷疑遇到詐騙遭誣陷,但被害人指證歷歷,至於真相則有待檢警詳查。
據了解,邱享坤在案發當天早上9點多,搭乘捷運板南線時,從板橋江子翠站開往西門站途中,遭控用手指觸碰對方私處,被害人急忙躲開,邱再度伸出鹹豬手找上另一學生妹犯案。
警方獲報在捷運抵達台北車站後,立刻將他留置詢問,邱享坤否認伸出鹹豬手,供稱當時在滑手機,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邱曾站在2被害人附近,由於被害人堅稱互不認識,邱又矢口否認涉及不法,雙方各說各話。
55歲的邱享坤曾任前調查局長張濟平祕書,一路從新北市調查處被拔擢到新竹縣調查站副主任,後來轉任祕書室科長,再調任總務處科長,一旦檢方認定他觸法,恐涉強制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若涉及性騷擾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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