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指控,台中市地政局表示,自辦市地重劃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規定,本於私法自治的原則展辦重劃,公共設施工程規劃設計是由合格的相關技師簽證後,送請市府各該工程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據以執行,市府對於自辦市地重劃均依法監督審查,一切依法行政。
另有關公辦市地重劃部分,地政局指出,公辦市地重劃計畫均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查核定,重劃區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則分別委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及市府建設局依法辦理。
地政局強調,不論公辦或自辦重劃,針對工程預算目前皆邀請專家學者採合議制委員會審查,且市府為保障地主權益,主動於地政局網站公開公、自辦重劃相關資料,不論是重劃計畫書、重劃會章程,或是會員大會會議紀錄、理監事會議紀錄、計算負擔總計表及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等均全數上網公開,公開內容及完整性均領先全國各縣市,力求對地主權益保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