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歷經2年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網領」,結合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及各協辦機關成立「打詐國家隊」,運用增加詐欺犯罪成本,「减少民眾財產損害」概念。
為使國內金融機構於遭詐騙民眾匯款時,能立即獲知受款帳戶為詐欺人頭帳戶,即時結合關懷提問予以勸阻,警政署規劃與各金融機構進行網路介接,將「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資料提供金融機構匯入公司內部系統。
刑事局表示,當民眾欲匯款至境外帳戶時,能立即跳出預警視窗,使櫃檯人員能立刻勸阻匯款,產生類似警示帳戶效果。不但大幅提高詐欺集團犯罪工具成本,更能降低民眾遭詐騙風險。
刑事局指出,詐欺集團以假交友結合投資詐欺等手法,誘使被害人匯款至境外金融帳戶。由於我國無法向境外金融機構立即通報警示,即使經由被害人報案,得知某境外帳戶為詐欺人頭帳戶,但仍無法阻止該帳戶持續受款。
由於許多境外詐欺帳戶甚至可「存活」數月,仍持續有被害人匯入大筆款項。台灣警方雖函請該國協查亦石沉大海,落入查緝困難且無法返還贓款困境。
這項預警機制系統建置的網路對接,由刑事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預防科、刑事資訊科及各金融機構業者分頭進行,於系統建置完成及實測操作完竣後,由警政署於每日上傳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資料,提供金融機構業者建置的預警系統,進行測試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