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偵辦時,郭姓中隊長等3人都坦承是網巡小組成員,郭姓中隊長辯稱,他只是針對發文者的內容評論,目的是教育學生;陳姓區隊長表示,他利用反諷語氣留言,是希望提醒網友不要引發爭端;陳姓訓導則說,網巡的目的是以網友視角回覆文章、平息紛爭,還強調他的回覆是為了維護公益。同年年底,檢察官以無法證明3人有故意誹謗的犯意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
結果出爐後,A小姐開始面臨排山倒海的打壓,她表示,校方隔年6月莫名對她做出記過、調職的處分,她向公務人員保訓會申請復審並調卷,才發現校方懲處她的理由是根據1份偽造的報告,指有學生聽到她說要聯合其他學生及幹部一起對付中隊長。
此外,報告還記載某幹部證稱,曾聽A小姐說,警專校長為保官位,向檢方關說,郭姓中隊長等3人才不起訴,更誇張的是,報告中竟出現她從未做過的訪談筆錄,內容記載她「默認」散布謠言,校方就是根據該報告,以她「誣控濫告長官及同仁、散布謠言、違反行政倫理」為由,對她進行懲處。
A小姐認為,警專為了警告、懲處她,手法粗劣,報告內容甚至已構成偽造文書罪,且懲處程序黑箱作業,為保障自身權益,她已向警政署、地檢署、監察院、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單位陳情,希望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