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詹師2021年4月22日上午7時於中壢後站街頭邊吃早點邊趕路上課途中,被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臨檢,不過詹師質疑員警盤查合法性,除了拒絕盤查外,與葉警對話時還說一句「你真的很蠢」,引發葉警不滿以大外割拋摔,最後帶回派出所上銬扣留。
事後雙方互告,起初桃檢偵訊後都以不起訴結案,當時詹慧玲律師陳孟秀直言,「我們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詹師不服判決結果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逆轉,詹女昨得知判決出爐後,在臉書PO文表示,「感謝庭上法官伸張正義,以及訴訟之路上相伴、相挺、支持的所有朋友!」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經法官當庭勘驗葉警值勤時密錄器畫面及路口監視器畫面,詹師外表整潔、神色正常,並無濫用毒品後精神異常等狀況,且也無公然攜帶違禁物、武器、易燃物等危險物品,其詹女除質疑葉警盤查的法律依據,並無攻擊、衝撞警察或加速逃逸之行為,難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任一款而發動查證要件。
然而葉警自無從以現行犯逮捕權力,仍將詹女壓制在地進而逮捕上銬,並帶返興國派出所,均難認係合法執行職務之行為,無從阻卻其犯罪之故意及違法性。一審結果出爐,桃園地院判處葉警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