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冠翰再2020年年底加入攻城獅,夫妻分隔兩地下劈腿女球迷被抓包,她卻毫無悔意,反而不斷逼迫妻子簽字離婚,最後不僅斷送職籃生涯,還被元配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
據《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報導,潘冠翰妻子主張兩人於2018年3月結婚,但潘冠翰2021年2月就外遇梁姓女球迷,雙方在LINE上互稱老公老婆,互傳各種鹹濕訊息,「我們5天沒打砲了、濕不了了、沒有魅力了、沒有性欲了」「昨天抱不夠、晚上再來、我只要你」「你要不要去問看看你跟你老婆能不能成功離婚」。元配認為丈夫與女球迷已構成侵害配偶權,訴請兩人連帶賠償50萬元。
不過潘冠翰與梁女的共同委任律師指出,潘冠翰婚後常與妻子爭吵,且潘為了配合妻子經營社群媒體事業、無心經營家庭,長期台北新竹兩頭跑照顧家人,妻子曾多次主動要求離婚,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律師抗辯,表示兩人一時意料情迷發生婚外情,但相識隔月底就深感愧疚分手,至今未再聯繫,主張雙方侵害配偶權時間極短,且潘被釋出後也沒有收入,認為妻子請求金額過高。
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雙方皆選擇上訴,北院二審合議庭認為,潘冠翰與梁女承認交往,且有對話截圖佐證,婚外情確實侵害配偶權,甚至提到如何與元配離婚,破壞家庭幸福使元配遭受極大打擊,改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確定。
潘冠翰進入PLG之前,曾效力SBL裕隆隊長達12個賽季,擁有不錯的身高及水準以上活動力,一度入選中華男籃二隊,但球技停滯越打越平庸,後期掉出輪替鮮少上場,2018年未獲裕隆續約,加入攻城獅後同樣沒有太多起色。不過潘冠翰靠著籃球員中較為出色的外型,早在裕隆時期就受到不少女球迷注意,卻也因此葬送籃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