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的王姓祕書處長今年1月22日0時15分欲搭機前往馬來西亞,在登機前、21日晚間準備出關時,被發現是列管人員,須到22日才能出境,因而被攔下。怎料王員竟因此心生不滿而與現場人員發生爭執,甚至拍桌咆哮,引發爭議。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怒批:「這不是耍官威,什麼才是耍官威?」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8日回應稱,對該案進行事實釐清後,發現王員對執勤人員確有不當態度,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和23條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以及「公務員違反本法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國安會依法作出處分,將王員調離主管職,改任該會議研究員。
林聿禪也稱,擔任公務員都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對於此事件造成的爭議,國安會會深刻檢討改進,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