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在大學任教的葉教授與其指導的碩士在職專班已婚女學生發展不倫戀,經常互傳曖昧訊息。人妻的丈夫表示,某天晚上在妻子手機中發現其與已婚教授的對話紀錄,不僅深情表白「是真的很愛你」,還為了無法順利敲定碰面時間而發脾氣,「只是要你事前可以問問,但你還是按你自己排定計畫走,彷彿我不存在;感情是兩情相悅,不是用乞討的」、「不曾聽你想為我做些什麼。我也只能體諒還能說什麼?」
教授則盡力哄到「我老婆臨時敲了,我的時間才變成這樣」、「我很努力在安排」、「我有把你當成施捨對象嗎?」、「下學期都可以留給你」、「每一週都能滿足你,就一週不行」、「不如你的意就被講成負心漢」,人夫一看大傻眼,妻子竟然利用進修的時間跟教授有染,他氣得截圖向葉教授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一審判教授要賠15萬元給女學生的丈夫,教授不服上訴,堅稱當作證據的對話紀錄都是丈夫趁妻子睡覺時偷拿手機打開截取,屬於不法證物,無證據能力;再者,他身為指導教授,所謂的「每周都能滿足你」是為了讓在職專班的學生可以準時畢業,才會周周相約討論學術論文的進度,兩人其實從不曾單獨出遊過,更沒有所謂愛意。
女學生也不認出軌,表示自己與教授間是「互相利用」的關係,因為想要早點畢業養家,才會那麼積極聯絡教授;加上自己個性熱情,常說超級愛你、愛死你這類的話,沒有字面上的曖昧關係。
但法官認為,如果是純粹師生約時間討論研究,不可能會有「負心漢」、「分手」等言論,兩人曖昧的對話也有違社會通念,造成女學生丈夫的痛苦,教授賠償15萬元適當,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