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智堅發表道歉文後,陳明通也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其指出,尊重林智堅要撤回訴願一事,不過「本人深知此舉勢使林智堅先生含冤莫白」,且涉及台大學輪會議,因此特地公開以林智堅輔佐人身分參與教育部訴願案時提供之資料,希望社會公眾閱覽後釐清真相,以期還林智堅一個遲來的正義與公道。
陳明通給訴願委員會之補充說明指出,首先「余正煌並非其碩士論文核心部分之原始創作者」,陳明通稱,余正煌所舉證自己最早2016年1月5日的論文寫作進度版本,沒有一個字是出自余自己之手,能在畢業期限的半年內完成論文口試所預置的內容,也是陳客製化台大國發所論文寫作「公版」,並於1月5日當天email給余。陳明通堅稱,余正煌的論文包括架構、研究對象、統計表格等皆為自己的創作,目的是教導余正煌快速進入寫作狀況。
陳明通還稱,「余正煌論文寫作過程出現了困難」,雖然余在2016年1月5日獲得了他提供的論文底稿,但仍有寫作困難,從當天到2016年1月28日近1個月的時間,余正煌幾乎沒有寫作的新進度,特別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毫無進度。
陳明通指出,「本人將指導林智堅的研究設計提供給余正煌參考」,因台大國發所論文口試前3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劃的時間快到了,因此余正煌向自己求救,而他便提供林智堅的創作結果提供給余參考,余才得以在2016年3月8日完成研究計畫初稿,不過其中「研究設計」的部分幾乎都是來自林智堅2016年2月1日的研究計畫初稿。
陳明通稱,台大學倫會拒絕採證林智堅所提供2016年2月1日的文件,以論文出版先後的順序,判定林智堅抄襲,但事實上是余正煌參考了林智堅的創作成果,林智堅並無抄襲余正煌的論文,台大學倫會的判決實為一大冤案。而陳明通也在附件中附上數十張余正煌與林智堅的論文對比資料,試圖證明林智堅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