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6 17:07 臺北時間

正妹捷運站遇搭訕糾纏「不符跟騷法」 警方教戰求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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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李男尾隨正妹通勤族,無視對方拒絕持續糾纏,而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翻攝畫面)
李男尾隨正妹通勤族,無視對方拒絕持續糾纏,而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翻攝畫面)
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時,於中山站遇到一名正妹女乘客,上前搭訕,起初女子好言婉拒,但他無視仍說「我想認識妳」等話持續糾纏,女子不堪騷擾一出站就大喊「有人要騷擾我!」;轄區警方獲報後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同時也說明若遇到陌生人搭訕的求援方法。
警方指出,一名身穿緊身牛仔褲、長靴的正妹於23日20時許步出北捷中山站時,遭36歲李姓男子尾隨並上前搭訕,以「要問你問題」「我想認識妳」藉故上前攀談,不過正妹當下就拒絕,直言「不用、不用、不要煩我」,但李男不以為意,繼續追上去糾纏問「妳一個人嗎?想要認識妳」等語句。
正妹只好再次拒絕,但李男持續攀談,甚至半擋住她的去路,最終正妹不堪其擾只好大喊「有人要騷擾我」引起通勤民眾注意,熱心民眾聽聞隨即上前關心,捷運站保全人員也報警處理,轄區大同區警員到場調查,經詢問後,排除友人或者情侶發生糾紛,由於李男與該女子素昧平生,是「首次對話」,故不構成《跟騷法》要件。
警方認定,李男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9條第1項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依法函送裁罰,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大同警方也藉此案呼籲,若在外遇到陌生人搭訕、擋住去路,切勿驚慌,應設法先不要觸怒對方,再設法至人多的地方呼救、報警求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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