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A小姐告訴本刊,今年29歲的余尚泓,經營部落格「多多看電影」,號稱總瀏覽量破6,000萬次,也是台灣流量最大的獨立電影網站。A小姐表示,之所以跟余搭上線,是因1年多前,她透過網路得知余開的桌遊店可出借空間辦活動,剛好她有需求、向他承租場地,二人因此相識,雖然她年紀比余大,但余展開猛烈追求、約她看電影,她對余逐漸產生好感,後來變成男女朋友。
但交往後,A小姐漸漸發現,余的身邊有不少女性圍繞,關係曖昧,後來更有其他女子提醒她,說余有未婚妻,令她完全不能接受。此外,A小姐更透露,余幾乎每次約會,都約在他的桌遊店內,雙方還在店內發生關係;她更得知,余的店內裝設不少監視器,性愛過程很有可能都被拍下,於是她前往桌遊店與余對質,並將雙方對話錄下。
取得錄音後,A小姐正式向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報案,控告余尚泓妨害秘密,也在網路上以「萬華性愛桌遊店、女孩們請小心」為題發文,希望找到其他被害人,不久後,有3名年輕女子跟她聯繫,並附上對話截圖,證明她們確實曾與余交往。
根據3人提供的訊息,有人發現被劈腿後,找余尚泓對質,遭他冷處理;有人苦苦哀求余,希望他陪同驗孕,卻被他冷漠打發。A小姐表示,原本她們已經聯絡好,要組成「婦仇者聯盟」一起揭發余的真面目,沒想到這些女生突然在同一時間已讀不回,她私下打聽才知道,是余請律師找她們簽「協議書」封口,但協議內容不得而知。
針對指控,余尚泓表示,他與A小姐確實有在桌遊店發生關係,但並未偷拍,已配合將手機及硬碟交給警方,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另外,他並無未婚妻,只有一位分分合合的女友,現已分手,此事是單純的感情糾紛。余也強調,他並未委任律師要求任何女子簽協議書封口,只有一名與他交往過的女子,因曾和他在店內有親密舉動,所以找來律師,以不得外流監視器畫面為由,要他簽協議書,他才配合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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