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滄梧為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研究員,同時也是食藥署疫苗審查專家委員會成員,在任期間,專家審查委員會建議有條件通過高端新冠肺炎疫苗之緊急使用授權,但劉滄梧卻把重大消息透露給妻子施庭芳。
施庭芳在重大消息公布前,隨即分批購入高端公司20張股票,之後陸續賣出,炒股獲利15萬1,000元,施女已認罪且繳回所得。士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認定劉滄梧涉洩密罪,施庭芳涉嫌內線交易罪,其餘14名被告均無經手或參與重大消息所涉案件,也未在重大消息公布前買賣高端公司股票,因此以不起訴處分。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今表示,專家參加審議會議都要簽署保密和利益迴避書,且開會前還會宣讀一遍,提醒若洩漏會有民事和刑事責任,目前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就由司法秉公處理,劉滄梧已在數月前就已經向食藥署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