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孟洳指出,羅智強宣布參選桃園市長後,便開始自己的競選活動,行腳走遍桃園,每天都能看到他在桃園滿滿的拜票行程,但在競選活動期間,明明人在桃園,所申報的政治獻金卻涵蓋了在新北、台北、高雄等地的消費紀錄,這些外縣市的消費究竟從何而來?過去這幾天她的團隊提出了許多疑點,但羅智強前日到監察院自請調查卻只敢提出其中兩筆接受調查,為何不是將全部的政治獻金使用紀錄都向監察院自請調查?羅智強應該將手邊留存的收據公開,接受社會大眾檢視。
鄭孟洳表示,去年羅智強宣布參選桃園市長後,政治獻金自5月12日開帳,13日他便在臉書上發布「募集糧草」的貼文,而後於14日貼文表示自己收到第一筆捐款來自「最敬佩的文茜姊」,數字是6萬,6666元,短短的兩周內,便募集了1,400萬的政治獻金。但是羅智強這筆從陳文茜手上所收到這筆錢,卻無法在政治獻金申報資料裡查詢到,陳文茜的這筆政治獻金到底去哪裡了?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希望羅智強能夠出來說明。
鄭孟洳透露,針對羅智強在政治獻金使用上的問題,去年選舉期間,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訪美期間在自己的臉書也暗指羅智強疑似透過政治獻金斂財。林家興在臉書上寫下:「連續兩場大小僑宴,他們現在都在罵另一個人,那個拿了他們許多錢,卻又一直傷害黨的人,讓他們傷透了心的人。」這件事情當時也有媒體報導。所以捐款收入去向不明,並不是只有她提出質疑,連國民黨內也有人對此有異議,而羅智強對此也毫無解釋。
鄭孟洳認為,國民黨應要啟動調查,陳文茜捐款6萬,666元給羅智強,卻未登錄在政治獻金專戶,甚至海外僑胞捐錢給羅智強時可能也遇到了類似狀況,應該要多加留意,以避免再次受害,不該讓熱心支持者的心意被誆騙欺詐。身為一個民意代表,甚至是候選人,應照政治獻金規範走,《政治獻金法》明文規定,若違法支用政治獻金,拿不實的收據去申報核銷政治獻金,等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違反了《刑法》甚至《商業會計法》。她說,羅智強的誠信已經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如果不解釋清楚去年選舉期間政治獻金的使用方式,他是沒有資格再繼續參選的,甚至應該退出政壇。希望羅不要再打糢糊戰、不要逃避責任,出來面對問題。
針對綠營指控,羅智強發布新聞稿稱,他本人已到監察院自請調查,請監察院回覆,民進黨人士質疑的競選支出,是否符合政治獻金法的支出規定。
羅智強表示,所有支出都是向監察院申報,由監察院公布,監察院若認為不合用途可以剔除,既然監察院未剔除,就沒有不合政治獻金法用途的問題。所有支出都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才向監察院申報。他請教過律師,也認為一切合法。
羅智強說,這也是為什麼他主動來請監察院調查說明,至於民進黨質疑的支出部分,到底合不合於政治獻金法規範的用途,否則各說各話,沒有意義,不如靜待監察院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