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當時發現陳男臉色紅潤,請他下車接受酒測,也告知可以喝水等權利,但陳男卻提出想催吐的要求,執行員警好意相勸此舉無效,不過陳男聽不進去,在路邊狂摳喉嚨,警方聽見嘔吐聲音啼笑皆非,「我當警察30年沒聽過這種要求,酒測是測肺出來的氣體,跟胃裡面的液體沒關係啦!」 待陳男催吐完畢,終於配合酒測,酒測值達0.31毫升,明顯超標,將他依法帶回警局製作筆錄,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