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確認,男屍就是林國平,他闖入民宅後,進到臥房,並在房內燃燒衣物,被發現時全身燻黑,明顯死亡,此外,房門旁的櫃子上還放著菜刀、電擊棒。警方研判林自知難逃法網、畏罪輕生,事後警方通知林的胞兄認屍,才知林輕生前,曾傳訊告訴哥哥,說自己犯下無法彌補的過錯,但不想坐牢,會自己想辦法了斷,為他的錯誤負責。
警方調查,林國平從國中開始,就多次因偷竊被抓,成年後惡行不改,經常進出監獄,2005年他犯下持刀強盜案,被判刑7年4個月,2012年判刑定讞入監服刑,2018年假釋出獄。
林國平出獄後,在萬華中央市場當搬運工,犯下分屍案前不久,不慎與人發生車禍,必須賠償10萬元,至於他究竟是因為缺錢,才將毒手伸向鄧女?還是求愛不成,惱羞成怒犯案?殺人動機隨著他的死亡,成為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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