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臨時工的薛姓男子,與C姓少女的母親同居多年,可以說是看著C少女長大,2021年10月7日晚間6點多,薛男在澎湖住處,將C姓少女叫進房裡,命她幫弟弟(薛與C母所生)換尿布。
當時房內只有薛男與C姓少女,他突然產生淫念,竟然問少女:「妳有多久沒愛我了」,說完一把將少女拉近他,然後掏出陽具,強壓著少女的頭,逼她口交,他磨蹭了好久才勃起,接著強行塞入少女口中,性侵得逞。
6天後,一大早少女準備上學,正在客廳綁頭髮時,薛男見同居人熟睡,又抓著少女搓揉胸部,少女反抗還不斷後退,且立刻說:「不要弄我」,但薛男仗著力大,一手壓制少女,摸奶30秒到1分鐘。
遭性侵後,C姓少女怕被母親責罵,又擔心若報警,襁褓中的弟弟會沒了父親,因而隱忍,直到學校導師察覺她舉止有異,經輔導老師晤談,才說出遭性侵經過,學校通報警方,逮捕薛男,移送澎湖地檢署,全案偵結,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歷經二審,因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時,薛男當庭改口認罪,並表示悔意,且被害人母女也為他求情,表示薛男照顧母女倆12年,不忍他被重判,因此法官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分別判處徒刑3年4個月與8個月,合併執行3年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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