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指出,林男從2020年1月間至 2023年3月間,在士林地檢署某處、某被害人住處及非士檢的其他公共場所,分別竊錄拍攝21名被害人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合計82次犯行,依無故攝錄性影像、不當蒐集他人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長顏迺偉對本案甚表痛心,日前到任後除立即嚴令各科室務必持續加強安全維護措施的功能,提高反偷拍偵測頻率,落實機關安全維護外,對於士檢被害同仁亦表達真誠關懷及協助之意,同時為徹底保護被害人的隱私及身分,除在起訴 書中依法不予揭露被害人之個人資料外,針對卷證之使用及管理,亦採取最高規格之保密措施,並具體建請法院受理本案後,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行不公開審判,以確保被害人不受二次傷害。
該名林姓書記官先前曾在台北地檢署任職,後來才調到士林地檢署,原本任職於執行科,他已婚育有2女,時常在臉書曬小孩和家庭出遊照片,同事對他的印象大都是「人很好」、「感覺是個很愛家的好爸爸、好老公」,沒想到真面目竟是偷拍攝狼,讓許多同事難以置信,震驚之餘也感到十分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