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汙染防治法》在2000年扁政府時代開始施行,至今已經23年。中間歷經過一次修法,但近年來,海洋汙染事件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國際上也訂定許多防止污染的公約,出現許多新的做法。
立委洪申翰表示,為了跟上世界的腳步,民進黨執政後在2018年成立「海洋委員會」,作為海洋事務的主管機關。這幾年,海委會一直積極的推動各項相關法規的修法,終於在今天看到了美好的成果。
洪申翰提到,這次的修法有許多突破性的進展。不僅強化污染的管理,全面性地防止陸上與海上廢棄物對海洋的破壞。同時,也全面提升罰則,提高罰鍰上限至1億元。未來,也將徵收「海洋汙染防治費」,成立基金,擴大財源,讓原本量能不足的海上執法,可以擁有更多的資源去落實。
洪申翰強調,這次法案他也提出兩項附帶決議,第一,要求將違法廠商的裁罰資訊公開,藉此嚇阻不良廠商!第二,洪申翰要求,海委會必須建立《水污法》與《海污法》的整合機制,納入相關政府單位,共同防治陸上汙染源對海洋的破壞。洪申翰說,感謝朝野黨團的支持,讓這兩項附帶決議順利通過。
洪申翰說,海洋是我們台灣的命脈,是我們的家園,很感謝這次修法過程中,朝野各黨派以及海委會的努力,讓我們一起保衛我們的家園。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四面環海,海洋是幫助我們抵抗外敵的屏障,更是我們賴以為生的家園。因此保護海洋,防止受到污染與破壞,讓海洋可以永續利用,是我們台灣人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