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家住高雄湖內的潘姓男子上完夜班回到家裡,通驚見爸媽陳屍房內,3歲的女兒則不見蹤影。潘男向警方表示,他懷疑和剛離婚三個月的楊姓前妻有關,因2人原已協議女兒監護權歸他,但前妻後來反悔,多次前來爭取女兒的監護權,也與他的父母數度發生爭吵。
警方調閱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研判,案發當天,楊是由男友廖男載來,最後殺害潘老夫婦,搶走女童。案發13天後,警方發現楊女與廖男用帳號上網,終於在台中一間網咖逮捕2人,當時楊還正抱著女兒打電玩。
警方調查, 楊女離婚後思念女兒,想將女兒帶回扶養,但潘家極力反對,楊便與廖計畫前往高雄搶回女兒。由於當時2人沒錢,因此也萌生殺害楊的前夫及前公婆的想法,企圖奪走潘家的錢財。
廖男案發當晚爬窗進潘家,拿了櫃子上的500元,走上2樓見潘母已醒,便掐住她的脖子,將枕頭摀住其口鼻,導致潘母窒息身亡。廖男抱走熟睡中的女童,並用偷來的500元加油,再到便利商店買食物。
不久後,廖、楊又開車返回潘家,廖獨自一人帶著預先準備好的水果刀進屋,先在吊掛於房間內的潘父褲子口袋中,找到1千元現金,得手後發現潘父已經醒來,2人發生扭打,廖將對方壓制後,持刀朝其頸部狠刺3刀,潘父當場死亡。
法官審理後認為,廖男與死者無冤仇卻殺人,態度冷血,判處死刑定讞;楊女雖然惡行也很重大,但念她涉世未深,思女情切,也沒有親手殺人,坦承犯行,將她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