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申翰回憶,6年前(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48號解釋。4年前(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今年1月19日,內政部宣告同性婚姻早已是台灣的公共秩序,因此開放跨國同性婚姻,無論對方國家有沒有允許同志婚姻,都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
洪申翰指出,台灣已經可以單身收養,異性戀伴侶結婚後,可以收養對方單身時期收養的小孩,也可以共同收養小孩。但是,同性伴侶卻不能。使得同志家庭中,伴侶與收養的孩子在法律上是陌生人,一旦擁有親權的一方過世,孩子就會被再次出養或安置,嚴重侵害兒童權益。
洪申翰說,今天同志家庭收養共同收養的條文三讀通過,要謝謝這麼多年來,民進黨柯建銘總召、立委鄭運鵬、還有許多委員大家的努力與跨黨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