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表示,今年彈性調整放假使補班天數達6次,引發各界正反意見,考量農曆春節與清明掃墓對國人特殊意涵,又為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減少對股匯市的影響,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因此,2024行事曆依上述規定調整,除夕前一天2月8日調整為假日,次週2月17日為補班日,又因春節連假含兩天週休假日,於2月13、14補假2天。經人總統計,未來5年,除2026(民國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班情形,其餘年度均調整一次,且均為除夕前一日。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