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的特任官,本刊調查,最高法院院長人選原本鎖定二位刑事專長人選,二位雖是行政能力與審判品質優秀的好首長人選,因司法高層為另有考量,改鎖定民事專長者,適任者有多位,但其中一位傳出有婚外情疑慮,因此人選一直卡關,無法將名單送進總統府,由於交接在即,司法院緊急改推去年判RCA案被害人獲判5,470萬元的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長高孟焄。
高孟焄64歲,臺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20期結業,2007年即升任最高法院法官,目前是民二庭的庭長,原有意於明年退休,高孟焄曾任新北地院庭長、桃園地院庭長及高院法官,未擔任過一、二審法院院長,她在最高法院屬於資深法官,審判品質也優異,她去年審理1970年間的RCA員工遭公司毒物傷害案,針對指高院判24人共5,470萬元部分駁回上訴而確定。
高孟焄是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成員之一,在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冤判死刑遭槍決案,國防部國賠1億餘元給江國慶家屬後,向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求償,高孟焄是三審審判長,判陳肇敏等人賠5,957萬餘元確定。高孟焄的丈夫邱欽庭曾任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董事長,夫妻各自在專業領域守護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