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去年4月晚間,陳姓男子(35歲)駕駛轎車行經台北市漢中街、成都路口,當時林姓男子推著一台推車正要穿越馬路,林男不滿轎車未禮讓行人先行,亮出預藏的利剪,直接打開駕駛座車門,拿剪刀抵在陳男胸口說:「我以前殺過很多人、很年輕就殺過人」,陳男趕緊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制止林男,並將雙方架離,同時查扣林男的剪刀,事後陳男對林男提告恐嚇,警訊後將林依恐嚇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林遭法院判有期徒刑3月確定。
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現,林男持剪刀恐嚇他人已不是第一次,去年間他曾4度持刀恐嚇他人挨告,經查,林男更曾在1980年時進入他人住處持刀殺人遭判無期徒刑,後獲減刑;而2014年至今,也多次因妨害自由、妨害秩序等罪被判有罪5次。
林男在法庭上自稱罹癌病重,平日靠撿回收及低收入補助度日,先前因殺人案入獄服刑,出獄後手足都拒絕與他往來,近年不滿被欺負才會犯案。萬華分局則呼籲,任何紛爭應循正常管道解決之,切勿攜帶危險器械,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