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自稱有25年救災經驗,參與過四川地震、日本311大地震等救援,還在2016年台南強震時指揮調度震災現場,並以「救難大隊長」的身分接受媒體採訪向家屬說明搜救情況,但最後卻被踢爆這些背景全是假的。
根據判決指出,林男因為缺錢花用,2015年6月初期間,她向吳姓前妻謊稱罹患了大腸癌末期,需要吳女與別人發生性關係「吸取陽氣」,才能幫助他對抗癌細胞。
吳女起初不願意配合,豈料林男卻假裝「東嶽大帝」上身,以神明的口氣跟吳女對話並對她發脾氣,隨後更是拿出吳女的生辰八字威脅,若是不從便要對她「下降頭」,由於吳女篤信民間信仰,害怕若不照做恐怕真的會受到鬼神的懲罰,於是答應林男的要求上網找男客。
吳女從網路聊天室跟男客談好性交易價碼後,由林男載著吳女到高雄市路竹區汽車旅館等處進行性交,而賣淫後每次得手的2500元全上繳給林男。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逼迫吳女從事性交易,辯稱吳女在跟他認識之前就已經在賣淫,是因為吳女對高雄不熟,他才會載吳女到汽車旅館;吳女則反駁,稱自己本來就很怕鬼神,但每次林男都以東嶽大帝的口吻威脅她,她才不得已聽從林男的指示賣淫。
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綜合事證,認定林男觸犯2罪,依強制性交猥褻罪分處徒刑7年10月和7年4月,併執行刑9年。高雄分院更一審審理,認定林男僅觸犯1罪,判處徒刑7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