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一名60多歲的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駐衛警日前遭爆長期對女性言語和肢體性騷擾,還有受害者指自己提出申訴被知道後,遭駐衛警深夜報復,某天加班時駐衛警明明有看到自己,還故意關上鐵門把她鎖在辦公室內。而雖然事後駐衛警被調職至南港處所,但其仍時常在打完卡後回原文山處所休息,導致受害者經常再度遇見該駐衛警。
這起事件日前被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爆出後,今北市府發言人殷瑋指出,市長蔣萬安指示工務局、勞動局、人事處了解真相,工務局調查結果顯示,被申訴人駐衛警性騷擾行為明確,言行失檢,影響機關聲譽甚鉅,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北市府也強調「無論言詞或肢體性騷擾均不可容忍」。
至於之前被控知情不報還生觀的公園處長黃淑如則是自請處分,因督導不周影響機關聲譽,將依照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工務局強調,爾後再有新受害人提出申訴,將偕同公園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共同進行性騷擾調查及審議作業。有關此案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處理情形及後續有無採取補救措施,已另由勞動局就公園處所提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資料,依相關規定進行事實調查及審議中,如做成裁罰之行政處分後,檢討雇主(公園處處長)及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
而後續北市府也請公園處向所屬同仁加強宣導,性騷擾之申訴不限以書面提出(亦包括以言詞提出或透過其他各種管道表達)外,爾後於各種管道接獲員工所提性騷擾之申訴訊息後,應在確實保護申訴人隱私之前提下,積極協助其提出申訴。
並且人事處已著手研議市府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建立對性騷擾之申訴人實施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機制,以利機關協助申訴人共同面對性騷擾案件;另研擬被申訴人之追蹤、考核監督機制,以避免相同事件再次發生。
社會局亦將委託民間團體設立性騷擾申訴諮詢及個案服務,希望透過法律諮詢、心理諮商及社工陪同下,成為性騷擾被害人的靠山,讓申訴之路不再遙遠。
殷瑋還表示,蔣萬安也指示市府對既有性騷擾申訴機制進行精進檢討,包括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組成,委員應至少2/3由外部專家學者擔任;另成立調查小組,小組成員至少2/3應由外部專家學者擔任,而且不得有該機關人員,避免多數委員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而有不公正的疑慮。工務局及公園處應該依照這個機制,以重啟調查為原則,追查到底。
北市府也提出進一步的5項採取以下精進措施,包括:
- 要求勞動局、教育局、社會局等單位,檢討性騷擾申訴機制上的缺失,並提供行政院修法建議;要求人事處研議市府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建立對性騷擾申訴人實施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的機制;另研擬被申訴人的追蹤、考核監督機制。
- 委託民間團體成立Me too性騷擾申訴諮詢專線,透過法律諮詢、心理諮商及社工陪同,成為性騷擾被害人的靠山,讓申訴之路不再遙遠。目前諮詢專線辦公室正在籌備中,預計7月展開服務。
- 要求北市府各局處首長不僅進行「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也應成為各單位的性騷擾防治種子講師。
- 在市府內提供被害人創傷復原諮商服務。
- 性騷擾行為人不僅應該懲處,也應接受性別平等再教育及身心輔導教育,以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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