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COVID-19疫情肆虐期間,疫苗剛到台灣時數量尚不足,因此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劃,分類接種疫苗的優先順序,先讓第一至三類人員、包含醫護人員等第一線防疫人員先接種。
然而,好心肝診所向台北市衛生局領取公費疫苗,先替相關醫事人員和員工接種完後,卻沒有依照指揮中心規定,私下幫不符合規定的名人,包括藝人侯昌明夫妻、郭子乾、網家董事長詹宏志等非屬第一至三類的人員施打疫苗,遭質疑是特權疫苗。
北市府因此成為各界箭靶,衛生局也針對好心肝的違規情況開罰,認為當全球疫情嚴重、我國疫苗短缺的時候,各地方政府與醫療機構都應該遵守指揮中心的接種政策,好心肝違規施打疫苗,會讓政策不受人民信賴,因此重罰200萬元。
好心肝診所不服處分,先前提出訴願,遭到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而北高行認為,診所確實違反相關政策,也有違規的間接故意,北市府的處份沒有裁量瑕疵,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判決好心肝敗訴,駁回請求,仍需罰2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