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5時15分許,苓雅分局警方前往和平一路某酒吧執行臨檢勤務,見到酒客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員警立即上前制止。
經警方瞭解,29歲陳男與30歲宋男為熟識朋友,因酒後起口角引發肢體衝突,在場友人24歲曾男、26歲宋男、30歲趙男及20歲胡男上前勸阻區隔陳男及宋男。
曾男、宋男、趙男、胡男等4人並不配合警方盤查,警方現場使用辣椒水喝止、控制現場,並將4人帶回保護管束。
警方表示,陳男與宋男酒後肢體衝突部分,2人無明顯傷勢,均不提出刑事告訴,全案依違反社維法互相鬥毆者,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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