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被指控的鄭姓男立委為新竹市立委鄭正鈐,《自由時報》報導,據申訴的記者指出,該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的國民黨立委黨團餐敘,地點在西門町某KTV,當時他準備先離席,與鄭握手告辭時,被對方摳手心10秒,讓他感覺被性騷,當天也立即告知其他同業。
該記者透露,他在約詢結束後,於6月21日收到一份標題為「事件說明」的文件,國民黨請他在上面簽名,但文件僅羅列申訴人及被申訴人的供詞,未提及國民黨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兩造說法有何裁決及打算做何處置,也沒有提及這一份文件是否為結案報告,讓人以為只是初步的訪談筆錄。當天他因為工作忙碌,沒時間細看內容,也沒有簽名,但國民黨卻在下午就對外表示,當事人願意簽字認同結案,但申訴人只願意針對自己的供詞簽字,事後有同業看到國民黨的說法,讓人以為他被「摸頭」甚至「收錢和解」,讓他2度受創。
申訴記者詢問律師等專家意見後,認為國民黨的處理存在4大瑕疵,一、應在隱密處所進行約詢,但實際卻選在人來人往的中崙大潤發;二、應有至少3名性騷處理委員聯合進行約詢,但實際卻只有1名;三、約詢後之筆錄應由當事人簽名認可,但實際上並未簽名;四、性騷處理委員會應做出性騷成立或不成立的裁決,並通知當事人及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然而實際並未做出裁決也未通知,就以新聞稿簽結。
他也說,很多國民黨主事者私下對此案表示關心,也建議再次申訴,並坦言目前黨內的申訴處理機制只能針對黨工之間的性騷來處理,因此他決定在7月向立院性平委員會與北市性騷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訴。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回應表示,本案初步調解未成,支持申訴人決定;另一名發言人林寬裕則說,國民黨申訴委員會處理本案就是希望以調解為首要功能,但其中一方不願接受調解,當下也給了申訴人建議,申訴人也依照建議再行提出。林寬裕強調,調解不成國民黨一定會依照黨內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絕對沒有所謂吃案的問題,也說目前還沒有結案,且國民黨不是主管機關,也不是被申訴人的雇主,只能盡可能依法律規範,在限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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