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的黃姓、簡姓員警5月7日清晨值勤期間,將警車停放在一家KTV外,隨後蔡姓、林姓男子路過該KTV,2人起鬨下開啟了沒有上鎖的警車車門,蔡男還坐進副駕駛座,林男在旁用手機錄影拍下整個過程,並上傳到網路。
警方表示,案發時2名員警發現警車有異狀,上前查看時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內或碰觸警車的情形,事後清點也沒有發現警車上有任何物品損失。
警方指出,簡姓員警下車時未將車門上鎖,將依規定進行議處、加強員警教育,而擅自上警車還拍片po網的2名男子,則被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士林地方法院。
士林地院簡易庭根據相關證據,包括員警的偵查職務報告書、2男自白、拍攝影像截圖,以及現場監視器畫面等,確認2男違反《社維法》,裁處2人分別罰鍰新台幣8,000元,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