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長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家裡的孩子是國一新生,被選為「手機保管負責人」,需每天收同學的手機,大約20支手機,並送到辦公室交由老師保管,放學後再從辦公室拿回教室歸還給同學,對此做法原PO憂心,「如果在運送的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同學手機損傷,這責任歸屬該由誰負責?」
原PO表示自己是贊成學生上課統一保管手機,但當下聽到這種保管形式,和另一位長輩都認為不妥,「主要是上下樓梯途中,自己不小心跌倒或與其他人發生碰撞後,手機籃沒拿穩跌倒地上,致使同學手機受到損傷,該由誰負責?」
原PO為此在第一時間致電教務處溝通,提議在班上設置手機櫃上鎖,讓老師保管手機櫃鑰匙,但校方只回應「以前沒人反應過,會再討論」,讓原PO十分苦惱。
不少網友看到貼文也認為學生負責收手機的風險太高,「要是被有心人設計,賠償負全責」「現在手機隨便都萬來萬去的,建議給老師保管,不然就先說好出意外不負賠償責任」「我女兒被誣陷過,同學自己沒帶說我女兒弄丟」「建議不要接這蹚渾水,賠過,手機還不見」。
也有網友提出其他做法,「老師在教室後面掛一個有分隔的掛袋,上面有座號,自己要主動交放在掛袋」「我是建議請班導統一收,不然要是誰手機不見很麻煩會被懷疑,以前我們也都是班導統一收起來保管」「以前國中收手機都是老師自己統一帶回去辦公室,放學再帶來班上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