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名下房屋、土地近日遭外界檢視,針對有疑慮的部分,黃昨晚開直播回應,其中保護區土地遭人質疑違法作為停車場用地,他表示這塊土地長期租給鄰居使用,自己沒有在管理,「不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把土地拿去當停車場。
對此,李正皓今po文表示,黃國昌竟選擇用「我不清楚」這種最不入流的自我辯解方式來為自己脫罪,這真的非常讓人失望。李還列出3項鐵證,證明黃不可能不知道「他的保護地被自己的租客拿去做違法停車場使用。」
李正皓提到鐵證一,是停車場只距離黃國昌住家180公尺;鐵證二,停車場是黃國昌每天上班必經之路;鐵證三,黃國昌家頂樓窗外,很大機率可以直接看到停車場的使用情形。
李正皓認為,黃國昌擁有幾乎一切法律人頭銜,不可能不知道保護地絕對不能在上面鋪水泥、做停車場之用。而過去黃以正義使者的身份在政壇行走、揭弊無數,最近連雜糧發展基金會與雲林的弊案都可以揭露,「但卻偏偏對於自己住宅180公尺以外的土地遭違法使用完全不知情?這麼爛的脫罪之詞你給過?我給不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