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3名家長今(2023)年5月向警方報案,稱幼兒園不當餵食孩童不明藥物,導致孩童出現不良反應,加上園長在內的幼保人員疑似對孩童施以不當管教,全案曝光。
檢方懷疑園長在內的幼保人員涉犯《刑法》傷害罪嫌、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或發育罪嫌,及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四級毒品罪嫌。
該案歷經2個多月沸沸揚揚,新北市府6月針對8名幼童血液送驗後,公布血液檢測出「巴比妥反應」;隨後新北檢則公布36名提告家長的幼童毛髮送法務部調查局檢驗,檢測報告顯示「巴比妥類藥物」「苯二氮平類藥物」等毒物均未檢出,僅驗出常見感冒藥成分。
經過檢察官調查後,今做出9人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幼兒園並無刪除監視器錄影內容情事,其於4月中旬因其他原因拆除教室監視器,並非為了湮滅證據;同時沒有證據認定幼兒園有不當管教,以及餵食不明藥物或含有不明藥物的彩虹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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