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香港選手在奧運等國際賽事中若有奪牌,都必須播放中共國歌〈義勇軍進行曲〉,但去年發生數起「播錯歌」的情況,當香港選手奪牌領獎之際,場邊播的卻是〈願榮光歸香港〉,其中一個理由是,在網路上搜尋「香港 國歌」,竟會跳出〈願榮光歸香港〉的搜尋結果。
港府對此相當不滿,認為〈願榮光歸香港〉頻繁被誤認為「香港國歌」,已對國歌造成侮辱,且對國家與特區造成嚴重損害。港府今年6月向高等法院遞出禁制令,禁止公眾在藉由各種媒介播放〈願榮光歸香港〉,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港府有責任義務去維護國家安全,要採取主動及作出預防性措施。
儘管禁播令目前尚未經過法院確認生效,今卻已有首例因〈願榮光歸香港〉被判刑的案例。一名27歲的鄭姓男子被指控,2021年7月26日,將香港劍擊選手張家朗在東京奧運獲得金牌的頒獎片段,把原本的背景音樂〈義勇軍進行曲〉,換成〈願榮光歸香港〉,並將此片段發布到網路上。
雖然鄭男將該段重新配樂的畫面發布上網時,沒有發表任何意見或評論,也沒有改編歌詞,但這個行為已被認為涉嫌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中國國歌。法官屈麗雯認為,鄭男將〈願榮光〉代替國歌的用意明顯,且影片評論區引發不同意見爭論,更有人發表港獨、香港國歌等言論,可見影響深遠。
法院認定鄭男的行為不僅不尊重獲獎的選手,更實際鼓勵他人做出損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為警惕他人不要仿效,需判處具嚇阻性與懲罰性的刑罰,因此判處鄭男3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