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臉書網路PO出交通違規罰單及照片指出,罰單上的照片並未拍攝到紅綠燈的燈號,但查看自家的行車記錄器後發現,當時這位行人來不及過完整條馬路,而停在分隔島處等紅燈,車輛行進方向的燈號為綠燈。但罰單上卻指控車子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回應說,經查此案為行人通行時,疑似未能於綠燈時內過馬路,導致科技執法系統判斷,有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的情形。事後已修正並優化科技執法系統判讀規則,也會主動行文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
交通大隊執法組說,目前斑馬線取締科技執行情形,只有針對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從去年12月1日迄昨天,共取締563件違規。取締軟體設計如偵測斑馬線上有,會判讀汽機車有沒有停下來,如沒有停下來,儀器會拍照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