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8 14:32 臺北時間

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 被告酒駕奪人命判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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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判酒駕奪人命的李佳修7年2月。
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判酒駕奪人命的李佳修7年2月。
國民法官新制今年元旦上路後,台北地院第一案為去年11月被告李佳修酒後飆車,在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王姓被害人及搶警槍,遭依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起訴案,經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合議庭審理,今(28日)一審宣判,被告李佳修遭判7年2月;仍可上訴,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千萬元,由法院審理中。
此案起訴後,被告認為,案發時媒體廣為報導,國民法官會對他有偏見,要求勿由國民法官審理;被害人母親則當庭淚訴喪子之痛,除呼籲勿再有類似案件發生,希望由國民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全案與社會公益有關,裁定由國民法官審理,審理過程中,法界對於是否讓國民法官看死者的慘況照片?會不會對日後對國民法官心理有影響?甚至衍生對國民法官賠償等後續問題也引發討論。
李佳修案是北院第一件、全國第二件國民法官開審案,於7月24日正式審理,其中1天休息,共開庭4天,今判李佳修7年2月;全國首件開審的國民法官案件,是新北地院審理長期受家暴的季姓婦人殺夫案,經3天審理,因被告自首、坦承犯行,已於7月21日判她7年2個月,全國第一件及第二件國民法官案,2案判決刑度相同。
台北地院第一件國民法官案是被告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與友人在夜店狂歡離開後,分乘2車在台北市街頭狂飆,李男開車在前方,行經忠孝東路一段東往西方向行政院前的地下道時,因超車而追撞前車,導致王姓被害人駕駛的車輛被撞翻覆,王男身亡,警方到場時,李男與友人阻止記者拍攝,不斷向警方推擠並大聲咆哮,李男還因動手搶警槍而遭警察開槍制伏,李男遭收後,被台北地檢署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
此案審判長林鈺珍(52期)曾辦導演鈕承澤性侵案及太陽花學運自訴案、陪席法官吳玟儒法官(55期),另名陪席法官洪甯雅則是由律師轉任法官,曾辦南港製毒工廠案。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完成國民教育者,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但如果有自身因素,如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或身心因素,如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或有與案件有關及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或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則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第一階段國民法官案件是指被告「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之罪」如殺人案等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如酒駕致死等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除外;2026年起,要加入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的罪,如貪污案也將納入國民法官審判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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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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